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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勞動(dòng)工傷最新賠償標準
勞動(dòng)者因工作原因受傷的,屬于工傷。
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發(fā)生工傷一年內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(huì )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。
工傷賠償標準,又稱(chēng)工傷保險待遇標準,是指工傷職工、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。
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(fā)生工傷的,由該用人單位按照《工傷保險條例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。
工傷保險待遇主要的補償是:
醫療費、一次性傷殘補助金、每月傷殘津貼、一次性就業(yè)補助金、一次性醫療補助金、停工留薪期工資、輔助器具費、伙食補助費、護理費、交通費等。
一醫療費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、工傷保險藥品目錄、工傷保險住院服務(wù)標準的醫療費,憑票據據實(shí)結算,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。
若用人單位未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的,則此項賠償由用人單位支付。
二、一次性傷殘補助金
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。若用人單位未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的,則此項賠償由用人單位支付。
本人工資: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(yè)病前12個(gè)月平均月繳費工資。
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%的,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%計算;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%的,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%計算。
三每月傷殘津貼
1-4級傷殘津貼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,實(shí)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,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。
5-6級傷殘津貼由用人單位在難以安排工作的情況下支付,傷殘津貼實(shí)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,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。
四一次性就業(yè)補助金
勞動(dòng)關(guān)系終止時(shí),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(yè)補助金。(具體標準由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)
五一次性醫療補助金
勞動(dòng)關(guān)系終止時(shí),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。(具體標準由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)。
六停工留薪
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,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,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(guò)12個(gè)月。
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,經(jīng)設區的市級勞動(dòng)能力鑒定委員會(huì )確認,可以適當延長(cháng),但延長(cháng)不得超過(guò)12個(gè)月。
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(mǎn)后仍需治療的,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。
七輔助器具費
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(yè)需要,且經(jīng)勞動(dòng)能力鑒定委員會(huì )確認,安裝假肢、矯形器、假眼、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等產(chǎn)生的費用,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。
若用人單位未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的,則此項賠償由用人單位支付。
八伙食補助費
住院期間,由工傷保險基金給予住院伙食補助費,費用標準由統籌地人民政府規定。
若用人單位未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的,則此項賠償由用人單位支付。
九護理費
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,由所在單位負責。
評定傷殘后需要護理的,完全生活不能自理,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%。
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,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%。
部分生活不能自理,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%。
十交通費
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,經(jīng)辦機構同意,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產(chǎn)生的交通費、食宿費,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,費用標準由統籌地人民政府規定。
若用人單位未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的,則此項賠償由用人單位支付。
十一一次性工亡補助金
根據《工傷保險條例》的規定,職工工傷死亡賠償標準共有三個(gè)項目:
一、 喪葬補助金
6個(gè)月的上年度本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
二、供養親屬撫恤金
配偶每月40%,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%,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%。
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。
三、一次性工亡補助金
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
因此,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最新數據,2022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調整為: 47412×20=948240元。